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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学者圣城国际联谊会简介(草稿)
    [ALIGN=center][TABLE][TR][TD][B]儒家学者圣城国际联谊会简介[/B]

    [/TD][/TR][TR][TD]   [/TD][/TR][TR][TD]  圣城儒联(英文名称为:Holycitg Confucian Association,简称:HCA)由国内外儒家同道共同发起,于圣元二五五八年八月二十三日(2007,10,3)在先师故乡正式宣告成立。由民政局注册,为圣城礼乐文化促进会的国际联络机构,共同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性文化机构。联谊会会址设在圣城曲阜。

      二五五八年八月二十三日(2007,10,3),圣城儒联在曲阜贵宾楼宣布成立, 广州、山西、陕西、山东、北京、河南等省市的同道代表以及来自海外的外籍同仁出席了会议。国际孔氏宗亲总会副会长孔德班先生、副秘书长孔卫东先生、陕西师大韩星教授,山西当代儒学研究会柳河东先生发表重要讲话。随后召开了首届理事会议,拟订了重要的民间儒学文献《尼山宣言》。会议推举韩星先生为首席理事、段炎平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联谊会的宗旨是:传承儒家文化,弘扬孔孟至理,联络四海同仁,共进和谐至善。联谊会所有同仁将携手为中华文化的全面复兴及世界人类永恒的福祉而努力奉献。
      联谊会成立以来,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主办圣城释奠礼、主办尼山会讲、编写《尼山宣言》、坚持儿童经典教育、开展传统乐教、编写普及读物、开展学术交流、创建网站、筹备射礼等六艺活动、组织进行儒家文化体验基地的建设、筹备大型学术会议等。提出继承和宣传儒学的系统构想。提出当代儒家学子标准的大讨论。接待来访学者,安排学术友情交流联谊活动等。    
      地址:中国曲阜孔子国际商贸城

      邮编:273100 电话:(0537)4403690  
      电子邮件:liyuejh@sina.com  [/TD][/TR][TR][TD][B] [/B] [B]入会办法[/B]

    [/TD][/TR][TR][TD]   [/TD][/TR][TR][TD]根据联谊会章程规定,本机构的会员种类现主要个人会员。拟加入本机构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联谊会的章程。
    2.有加入联谊会的意愿。
    3.在联谊会的事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才能和影响。
    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或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 联谊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联谊会的活动
    3.获得联谊会服务的优先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参与本会工作,利用本会资源。[/TD][/TR][/TABLE][/ALIGN]  [ALIGN=center][TABLE][TR][TD]

    [/TD][/TR][TR][TD]  [/TD][/TR][TR][TD][B]儒家学者圣城国际联谊会章程[/B] 二五五八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会定名为“儒家学者圣城国际联谊会”。英文名称为:Holy citg Confucian Association (HCA)。
    第2条 本会是圣城礼乐文化促进会的同仁联络机构。是由各国、各地区热爱儒家文化,信奉学传统的有识之士——当代儒者组成的国际学术及友情联谊机构。
    第3条 本会之宗旨在传承儒家文化,弘扬孔孟至理,联络四海同仁,共进和谐至善。联谊会所有同仁将携手为中华文化的全面复兴及世界人类永恒的福祉而努力奉献。 第4条 本会会址设于圣城曲阜。
    第5条 本会之具体工作包括:
    1.为圣城释奠礼的顺利举办而开展学术研究与同道联络工作。 2.举办国际儒家同道联谊活动。
    3.举办学术交流与讲演。
    4.推广儒家文化及传统教育。
    5.编纂出版学术著作与资料。
    6.编辑传播本会活动及国际同仁学术信息资料。
    7.促进国内外儒家同仁的友情交流与合作。
    8.开拓其他有助于儒家文化发展的事业。
    第二章 会  员
    第6条 本会会员主要为个人会员。
    第7条 赞成本会宗旨,经至少两位理事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8条 会员拥有如下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参与本会工作,利用本会设施。
    3.对有关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 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1.遵守章程。
    2.有义务提供该地区的儒学研究情况。
    3.缴纳会费。
    (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人民币60元。)[/TD][/TR][TR][TD] [/TD][/TR][TR][TD]   [/TD][/TR][TR][TD]第三章 议决机构
    第10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议决机构。
    1.会员大会主要由个人会员组成。
    2.会员大会的职能是:
    ①选举产生理事会及本会领导成员。
    ②提出议案修改章程。
    ③审议总体预算和年度预决算。
    ④议决主要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与总结。
    ⑤议决其他相关事项。
    第11条 理事会是常设议决机构。
    1.理事会之组织:
    ①首席理事一名,由理事会推举出任。
    ②主持理事一名。由理事会推举出任
    ③理事不超过72名。
    ④首席理事为理事会主席,主持理事会。首席理事出缺时,由主持理事推荐年长理事长代行首席理事职责。
    ⑤首席理事、主持理事任期均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理事会之职能:
    ①审议会员大会提出的提案。
    ②议决本会运作之主要业务。
    ③负责筹划本会所需的财政支援。
    ④审议、通过本会之预算、决算。
    ⑤议决首席理事提议的其他事项。
    ⑥审议接纳会员。
    ⑦会员大会休会期间,代行会员大会职责,所作决议事后须获会员大会追认。
    第12条 常任理事会
    1、本会发起会员与名誉会员、理事共同组成理事会。
    2、理事在任期中发生交替问题,须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通过。
    第四章 指导与资料机构
    第13条 本会指导与咨询组织如下:
    1.名誉理事若干名。
    首席理事有义务随时或定期向名誉理事通报理事会工作情况,名誉理事有义务向首席理事提供咨询和提出建议。
    2.顾问若干名。
    顾问有义务就本会各方面工作向首席理事、主持理事乃至各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回答咨询事项。
    第五章 执行机构
    第14条 本会执行机构组织如下:
    1.首席理事一名。
    2.主持理事一名。
    3.责任理事若干名。
    4.设总务、财务等职能部门,各设主管一名。
    第15条 执行机构之领导人员与主要执事人员的产生:
    1、首席理事理事及主持理事由理事会推荐,经会员大会选出,以得票最多者担任之。
    2.责任理事由首席理事及主持理事推荐,经理事会通过。 3.学术、编辑出版、联络等机构主任及总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主管由责任理事推荐,首席理事聘任。
    第16条 执行机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事人员的职责如下:
    1.首席理事代表本会掌管一切会务,为会员大会之主席,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主持召开理事会。
    2.主持理事辅佐首席理事并出席理事会,首席理事因故出缺时,由主持理事推荐年长责任理事代行会长职务。
    3.责任理事协助首席理事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职能部门的工作。
    4.学术、编辑出版、联络及总务、财务主管主持各部门之业务动作。
    第17条 执行机构之领导者与主要执事人员任期均为三年,可连任之。
    第六章 会 议
    第18条 会员大会三年一次,由首席理事、主持理事几责任理事协议召集,首席理事主持。责任理事半数以上或理事3/5以上,或会员2/3以上提出要求时,由首席理事召集临时会员大会。
    第19条 理事会一年一次。责任理事半数以上或理事3/5以上提出要求时,由主持理事召开临时理事会。责任理事会议一季度召开一次。
    第20条 有效议决
    1.会员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出席方为有效,并以多数票决议。
    2.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并以多数票决议。
    3.会员大会、理事会、责任理事会开会之时,不出席的会员、理事、责任理事可提出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并算入成员人数,但不赋予表决权。
    第七章 财 政
    第21条 本会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2条 本会财政收入为入人费、会费、赞助金、捐助和其他。 第23条 本会将设置特定事业资金、如奖励金、专题研究金等等。其具体运作,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24条 每年度由执事机构提交财务报告,通报理事会。
    第八章 章程修订与解释
    第25条 章程之修订权在会员大会。如会员大会召集不成,或有紧急情况而须修订章程时,由理事会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赞同始可修订,并须获下次会员大会追认。
    第26条 章程之解释权在理事会。
    附 则
    1.本章程于2007年10月3日由首届理事扩大会提出并通过。
    2.本章程未尽事项由理事会另行订定。

    [/TD][/TR][TR][TD]

    [/TD][/TR][TR][TD]   [/TD][/TR][TR][TD]      [B]儒家学者国际联谊会执行机构成员名单[/B]

    首席理事:韩  星(中国大陆)
    主持理事:段炎平(中国大陆) 顾问:罗义俊  颜炳罡  康晓光 蒋庆  杨朝明  申自强  赵宗来  责任理事:柳河东  孔卫东  李明  黄志霄  侯超  孔德贤  田惠三  孔为峰   刘诗林  商海平    邓其林  孔森 理事会成员:高士淘  高超  高佳  葛文鹏  傅路江  傅琦  宋立林   郭铁城  郭希龙  韩恒  沈志奇  李光伟  洪秀平  李雷  姜伯玉  孔凡亮  孔开屏  孔维嘉  孔斐  赖宏标  李漫博  李汉宣  李利  林桂臻   马培路  孟华  米湾  袁彦  吴孟恩  吴俊 肖先华  心兰  徐治道  曾德刚  闫合作

         
    财务主任:段炎平  
    总务主任:孔德贤[/TD][/TR][/TABL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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