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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宗族势力在中国农村复兴——为宗族复兴辩解
     作者:田水月
       
        遭受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严重”冲击的农村宗族势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慢慢复兴,宗族活动逐渐开始回温,宗族制度逐渐恢复。很多学者和媒体很快认识到这个问题,纷纷撰文探讨和报道宗族势力在农村复兴。但是文章内容大多局限在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渗透和反抗,宗族势力对农村经济和农民精神生活的影响,宗族势力对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等宗族势力在农村复兴的负面影响,以及宗族势力复兴的原因,文章更多写的是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不利影响。

        我们不可否认这些问题的确存在,而且在有些山区、落后地区还相当严重,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宗族势力在农村复兴也有一些好处。

        第一,宗族势力在有些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村民自治的前进,促进了村委会选举的发展。正如“对村委会选举而言,宗族并不是洪水猛兽,并不是严重的破坏性因素,相反却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①我们知道,“在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参与政治活动的各种势力越均衡,其民主性就越能得到体现。”②当乡村中各宗族、各家族势力出现均衡状况时,宗族势力干涉、破坏村委会选举的情况就较少。各宗族为了本宗族利益,甚至有的宗族已经考虑整体村民利益,纷纷推出本族的精英分子或支持小姓中的精英分子竞选村委会成员,而不是推出本族的权威人士竞选村委会成员,这样往往出现村庄精英分子(各宗族中的精英分子)上台“执政”,并更多表现为各宗族共同控制乡村政权,甚至会出现小姓控制乡村政权的局面。在这种村庄中,村委会竞争比较激烈,村民参与热情比较高,而且选举比较公开、公正、公平和顺利,选举出的“代理人”也能被各势力接受、认可和支持。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比较有利。

        宗族势力能够干涉村委会选举,是其村委会选举自身操作性有很大问题。因为“村委会选举越是公平、公正、公开,选民的选择取向就越是理性化,越能跳出宗族血缘的视野来选择自己的‘代理人’。”③本宗族的利益,更多支持自己所在村民小组的候选人,而不选择本宗族的竞选人。地缘利益比血缘利益更实在,更有用,对自己更有利。只有在投票公开的情况下,村民会被迫选宗族人选,而不选所在村民小组的候选人。如果是秘密投票,村民肯定不用担心、考虑宗族的存在。因为自己投谁,选谁,别人根本不知道,就没什么好怕。当然,在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多是聚居而住,地缘性非常强,很多宗族成员生活在同一村民小组或同一自然村。在这种村庄里,地缘利益与宗族利益往往是一致的,是相同的,村民与宗族密不可分,村民为了自己利益,也基本上支持本族的候选人。但也往往出现大族控制村庄的党政大权,欺压小族小姓的情况。对此,必须在选举操作上支持和保护小族小姓势力,可以尝试使用一票制选举办法。即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一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拥有一票。先由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选出本村民小组或本自然村所选择的村委会成员,其结果为该村民小组或该自然村选择的人选。再根据各村民小组或各自然村选出的结果选出村委会正式成员,票多者当选。选举办法类似于美国选举总统办法,这样可以防止大宗族专权的出现。

        第二,程度上维护了乡村的社会稳定,解决了很多纠纷,基本上化解了村民间,尤其是族人间的矛盾和冲突。在当代中国农村,农民虽不像以前那样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乃至打架,但是村民间的矛盾和冲突仍相当多。由于农民“对于一般纠纷,人们更倾向于选择社会网络的解决途径,对于严重纠纷,人们更倾向于选择公共机构。”④所以,发生纠纷的村民为了减少解决纠纷成本,大多请宗族长老(这里宗族长老是指宗族中有头有面的实力性人物)出面解决纠纷。由于宗族长老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威”,另一方面为了能够平稳事件,缓和族人间或同外族之间的关系,处理一般比较公平,各方对处理结果基本能够接受,基本满意。而在宗族势力较弱的地方,很少有人愿意出来解决村民纠纷。因此在宗族势力较强的村庄,村民间的冲突闹到由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解决的较少,大部分冲突在村内通过宗族解决,自己上宗族行使了公共机构的一些职能。

        我国农村治安在这几年一直不太好,很多乡村出现盗贼偷盗牲畜等贵重物品的情况。但在宗族势力较强的乡村,由于宗族势力的强大,有能力打击盗贼集团,因此很少发生被盗的情况,从而保护村民的利益。

        近几年,我国社会中的无业游荡小青年(也就是常说的小混混)越来越多,乡村社会也不例外。但是在宗族势力较强的乡村,由于长老权力的强大,其教化功能较强,对青年人有较强的约束力,极大地阻止了本族内的青年人走上歧途和加入无业游荡小青年行列。这不仅减少了无业游荡小青年对农村社会的危害,而且减少了无业游荡小青年对城市社会的危害,对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巨大作用。

        当然,宗族间的大规模冲突,甚至动用自制土枪、土炮,导致人员伤亡的冲突在农村也时有发生。但是前面应该看到这样这种公开化的大规模宗族冲突提是非常少,二是这些宗族冲突目的基本上是为了土地、 资源和水源。导致宗族冲突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当地政府弱小和无能;二是土地、山地资源产权不明和水源使用标准和方法不明确、不详细。因本族人与外族人之间的纠纷而导致大规模宗族冲突不多,不同族人间的纠纷大多成为有深厚历史矛盾和仇恨的宗族发生冲突的导火线。要防止宗族冲突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地方政府建设,强化地方政府解决宗族矛盾的职能,将宗族间的矛盾在摇篮里消灭。二是要明确农村的土地、山地和水资源的所有权,这是最重要的。三是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第三,力抵制和打击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非法行为,维护了村民的合法合理的权利和利益。农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由于自身的困境,导致乱收费、乱开税源现象严重,而且通过暴力手段收取农业税收的现象也比较严重。面对政府的非法掠夺,处于原子化状况下的农民,根本无法反抗政府和村委会的不法行为,只有任其宰割。但是在宗族势力强的村庄,也就是原子化程度低的村庄。由于村民间的社会关联度高,村民间尤其是族人间在血缘和地缘的基础上,相互之间信任程度高,互信机制强,能够结成同盟,共同行动。在这类村庄中,宗族势力不仅敢、能够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非法行动作斗争,而且还会通过上访等途径揭露、状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及其成员的不法行为,以维护村民的合法合理权益。这一点非常值得深入研究。

        媒体经常报道宗族势力强的村庄的村民抗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收取合法的税收(如农业税),拒交合法税收事件,但很少有人指出农民拒交税收的真实原因。我国农民深受二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的皇粮思想非常重,对国家税收非常重视,一般不会拒交国家税收。农民拒交税收,不外乎以下两种原因:一是农民太穷,收入太少,真的没钱交,根本无法上缴税收。有的农民如果上缴了税收,自家温饱就会出现大问题。二是当地政府比较腐败,经常乱收费,而且数目比较大,已经从村民身上吸走了大量财富,农民已经被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压得喘不过气。还有就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基本上没做什么公益事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没为村民做什么事,也没有为村民解决什么问题。村民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全失去信心。宗族势力仅仅为村民拒交税收壮了一下胆,实际上村民拒交税收与宗族没有任何关系,说宗族干预政府收取农业税收是不科学的。

        第四,保障了农民的生活,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我国农民整体穷苦,少数农民还生活在温饱线以下这是事实。生活在温饱线以下的农民,随时面临被饿死被冻死的可能。如果要生存,就必须得到政府或社会的援助。中国绝大多数农村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债务负担沉重,基本上不进行公益事业建设,很多地方的五保户的扶助已经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想得到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援助是不现实的。而社会的援助指名道姓捐某个乡村的很少,实际上社会援助资金真正到达农村的本来就少。因此,农民得到的援助只有是当地村民,也就是宗族。某户族人生活出现巨大问题后,宗族长老会通过集资的办法解决一些非常穷苦族人的生活。这也是落后穷山区处于温饱线以下的农民未被饿死冻死的最根本原因。

        宗族一个基本原则是宗族北部互相帮助原则,当族户有困难,其他族人就会主动免费的给予帮助,给予生活困难族人的援助就是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之上。宗族族人间的最大帮助,是在农村农活繁忙时,某族户因劳动力不够等原因,造成农业生产活动迟缓,其他族人就会免费为其帮助(有时连午饭和晚饭都不用提供),尽快完成农业生产。这种帮助不仅保障了困难族人的正常生活,对发展农业也有贡献。宗族势力弱小的村庄就很难有这样的好事情发生。

        光耀门楣和跳出“农门”思想在农民头脑中一直很深,在宗族势力强大的村庄,这种思想在农民心中更深。近几年来,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在这群学生中,大部分是贫困学生。一部分贫困学生在政府政策(如国家银行助学贷款政策)、学校措施和社会帮助下完成学业,一部分贫困学生是在家乡人帮助下完成学业。在家乡人帮助下完成学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父母通过借高利贷(这种现象目前在我国某些贫困农村非常严重,应该重视)完成学业,另一种是在宗族的帮助下完成学业。第二种只有在宗族势力强的村庄才会出现,在宗族势力强的地区,宗族内出了大学生是件大事,家家户户都会为此高兴,宗族也会为此感到骄傲,与古代宗族出举人、进士和状元没有两样。当其无钱完成学业时,宗族内部会凑钱帮助其完成学业,这使得一些贫困生在得不到国家和社会援助的情况下完成学业。当然,宗族的援助,是希望走出去的子孙以后回报宗族。在宗族势力弱小的农村,贫困家庭是很难得到村民的援助,而这些贫困生如果贷不到款和得不到援助,只有辍学,无法在高校接受完整的高等教育。我国不能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的农村贫困生主要来自宗族势力弱小的乡村。

        第五,宗族的复兴推动了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文化在我国农村的复兴,提高了农民的精神生活水平。在当今中国文化全面西化的大环境下,很多人已经开始为复兴传统思想道德文化(这里是指传统思想道德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奋斗,以抗击西方文化的侵略,但是成果并不大。然而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复兴的宗族制度,带动了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复兴。虽然“尊敬长者和重视亲情等传统的道德观念已逐渐在村民特别是年青的村民头脑中丧失了地位。”⑤但是在宗族势力强大的农村,尊敬老人,孝敬老人等传统道德观念依然浓厚。这种道德观念虽没有经明文规定成宗族条规条约,但是是作为共同意识性族规而存在。不依法赡养老人事件时常被报道,但在这类村庄中却很少发生。由于宗族对这种不孝行为的制裁能力特别强,其制裁强度远远高于司法制裁强度,在有些村庄甚至还会出现非法过激制裁事件,如私设族堂处死不孝族人。不管宗族利用何种手段维护传统道德,但是传统道德观念伴随宗族势力的复兴而复兴是事实。

        宗族为拉近族人间的感情,一般通过举办大型活动来实现,多为共同祭祖,重修宗谱族谱,赛龙舟和舞龙灯这四种活动。不可否认,这些自愿性大型活动加重了穷苦农民的负担,但是它为传播和流传我国传统文化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尤其是像舞龙灯这一传统,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舞会扎龙灯,而宗族举办舞龙灯活动实际上是在留种。现在的农村由于经济的落后和集体化的结束,很难举办和组织群众性的文艺活动。然而在宗族势力强大的村庄,宗族举办和组织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很容易。宗族举办任何一场活动都有文艺演出节目(舞龙灯和赛龙舟本来就是文艺和体育共兼的活动),这直接提高了农民的精神生活,给农民有亲临文艺演出现场的体验。在宗族势力弱小村庄的农民要想亲眼在当地看文艺演出,一是等着经济繁荣,二是等一些艺人发善心下乡送文艺了!

        宗族复兴的好处并不只这些,如宗族性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等。笔者写宗族招魂,只是要给宗族一个公道。

        很多人猛批宗族势力复兴带来的危害性,希望一下就消灭宗族势力,笔者认为这没必要。众所周知,宗族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的基础之上,妄图结束宗族是不可能的,血缘永远不会灭亡。要弱化宗族,只有打破地缘,结束同族聚居,就必须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建国后宗族势力的沉睡只是吃了安眠药。笔者还认为当今农村宗族势力复兴可能还是好事,如果将宗族引向理性化、法制化,将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治理有巨大促进作用。宗族在其自身内在的顽强生命力的推动下,将在我国农村长期存在并呈发展趋势。

    注释:
    ①③:贺雪峰,施从美:《村庄精英与社区记忆——里陂村选举观察》,载《宗族、乡村权力与选举——对江西十二个村委会选举观察》,肖唐镖遍,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②:李善峰:《我国目前的乡村关系与社会控制——特别从村民自治角度进行的分析》,《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④:郭星华,王平:《中国农村的纠纷与解决途径——关于中国农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⑤:王习明,汪冰:《负担选举与村级治理——童村调查》,载《遭遇选举的乡村社会——荆门市第四界村委会选举观察》,贺雪峰主笔,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
    端木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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