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

0楼
重复发帖了,本论坛已经有了.
1楼
[TABLE][TR][TD][COLOR=#0000cc]12 埋儿奉母[/COLOR] [/TD][/TR][TR][TD][/TD][TD][TR][TD]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TD][/TR][/TABLE][/TD][/TR][TR][TD][/TD][TD]贴子相关图片:
[IMGA]http://photo.sohu.com/2004/07/02/74/Img220827427.jpg[/IMGA][/TD][/TR]

2楼
看不到图片,若不是祥东爷说论坛已经有了 ,我倒想把图补上呢。
3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孔珂[/U]发表的内容:[/B]

二十四孝里面有很多不确切的东西。
“亲尝汤药”有什么意义,药能不能吃,尝的出来吗?试试温度到可以,不过不用喝一口,沾沾唇就可以了。与之类似的是“尝粪忧心”,从大便的颜色和形状倒是可以参考判断一些消化...[/QUOTE]

 
    二十四孝里面确实有很多不确切的东西,但是它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应该是鼓励人们孝敬老人。我们看问题要透过表象看实质,而不必拘泥于字里行间。

    闵子骞芦衣顺母确有其事,圣祖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不会是凭空杜撰,也并非是诋毁继母。说句实在话,在现实生活中当继母的有一半能顾大局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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