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林管理的牢骚

6楼
关于在孔林等古墓葬区内实行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
 (部分章节)
为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保持古墓地的完整性和延续性,破除陈规陋习,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曲阜市文物管理局的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 、孔林、东颜林、孟母林是国家或省市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既是历史悠久的家族墓地和人造园林,也是旅游观光的风景名胜区,在上述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文物保护,有利于殡葬改革,体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出让、转让的原则。

二 、关于入林埋葬的有关规定:根据殡葬改革的要求,死者火化后须在非耕地埋葬或平地深埋。凡本性直系族人及其妻子死亡,火化后要求进“三林”者,经批准可以入林埋葬。死者亲属或代理人须持个人申请,殡葬管理所火化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入林殡葬手续和土地有偿使用或出让、转让手续,并交付土地占用费。对符合规定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入林埋葬许可证》。死者亲属凭证按指定地点依照有关规定埋葬。

三、关于入林立碑的规定:上述三林内,原则上不提倡立碑。确有立碑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方可入林立碑:

1 革命先烈;

2 在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教授,研究员及相应职称获得者;

3 在某一科学领域有重大发明、发现者;

4 为曲阜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

5 在海外具有一定影响,对家乡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

  保护古墓、古树、碑刻等所有文物。凡因葬坟破坏文物者,视情节轻重,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改革殡葬陋习,提倡丧事简办。鼓励墓主亲属在墓周围植树种草,禁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披麻带孝、扬蟠招魂、扎制社火、吹打奏乐、摆供烧纸等。违者文物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入林埋葬。


7楼
很想知道这是什么年代制訂的规章制度。
8楼
我觉得不能理解,在自己家的陵园里,还要别人指手画脚受限制,我们孔家在济宁曲阜还是没有头脑人物
9楼
  1991年经曲阜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现孔林、东颜林、孟母林已不再是单纯的家族墓地,而是国家或省市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既是历史悠久的家族墓地和人造园林,也是旅游观光的风景名胜区,在上述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文物保护,有利于殡葬改革,体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出让、转让的原则。
  现孔林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是第一要务。
  这与孔家有没有头脑人物没有关系,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决定的!
10楼
保护孔林,无可非洉,但是如果什么局级干部厂长之类的可以立碑的话就有点。。。。。

保护文物,不能因官而异,谁进去不是破坏啊
11楼
要想改变现状,
还是我们要争气!
看来不光做学术,
还要在政治上努力。
年轻人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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