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于刑不上大夫之新譯

0楼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不是可以这样解释,“上”字不要看作动词,应该是及崇、及尊之意。这句话自然就为“刑法不应该优待士大夫,接受教育不应该排除老百姓”。也就有了后来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既然“有教无类”那么对每个人的道德要求就应该是一样的。
1楼
今下种种所谓论语新解林林总总,似乎在拨乱反正,其实是以短知寸见扼杀儒学。4楼孔珂的解释是千百年来的正解,可是今人不去认真读书,却一味望文生义,肆意妄度,以为千百年来唯他发掘了孔子真义,令人啼笑皆非!
2楼
恩,孔珂的说法我也认为是对的。
3楼
也可这样解 在其大夫地位 得先撤了职 再法办 慎用刑 如现在党员干部 犯了法 先撤党 再撤职 对百姓 先教育 屡犯法重者 才刑之于法 我们国家就是这样做的 当然 不排除有人情干扰出现的偏差 这人情干扰何时了 谁是当今的包青天呢
4楼
我的解释源于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的讲座,听后觉得和原先的认识相悖,查阅了康熙字典“上”与“下”字的注解,始觉钱教授说的有几分道理。看到宪纪太爷的帖子就跟了上去,对古文的解释自古以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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