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需要将最早记载这一事件的文字录出。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于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荀子·宥坐》)
对于孔子所列少正卯的五项罪状,孔颖达在《礼记·王制·疏》中,有过这样的解释:“行伪而坚者,行此诈伪,而守之坚固,不肯改变;言伪而辩者,谓言谈伪事,辞理明辨,不可屈止;学非而博者,谓习学非违之书,而又广博;顺非而泽者,谓顺从非违之事,而能光泽文饰以疑于众;如此者,杀。按《史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之类是也。”
写过《论衡》的王充,还记有孔子与少正卯交恶的具体根源:“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并字训对峙,对立,即唱对台戏)。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夫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圣,又不能知少正卯(之佞),门人皆惑。”是说少正卯的名气与孔子的差不多,他也开门办学,可能效果也好,好到使孔子的学生除了颜渊都曾跑到少正卯那里去听课,“三盈三虚”。
对于孔子诛杀少正卯的场面,《孔子家语》中说“戮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够可怖的,杀罢,还要陈尸于朝廷之上三天,以扩大教育的效果。
至于孔子诛少正卯的意义,更是论者众多。如西汉刘安就说:“故圣人因民之所喜而劝善,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故赏一人而天下誉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故至赏不费,至刑不滥。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之邪塞;子产诛邓析,而郑国之奸禁。以近喻远,以小知大也。”(《淮南子·氾论训》)意思很明白,理由也很光明正大,为了天下安宁,必须杀鸡儆猴。
这一事件,教益良多,我们不得不仔细剖析。
教益之一:杀不同政见者或者杀利益相争者,是古已有之,后世当提高警惕。少正卯也是个“闻人”,只是他的“闻”与孔子的不同,他好像有点邪门歪道,起码杀他的人是说他宣扬的是邪门歪道、异端邪说。
教益之二:百姓聚众不行,聚众闹事更是不行,也是古已有之。“小人成群,斯足忧矣”,一让执政者忧,那就有了打开“杀戒”的危险。谈情说爱的《诗经》也就成了杀人的号角,“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孔子所列少正卯罪状,归纳起来无非是: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邪荧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也就是我们今人所说的“聚众结社,鼓吹邪说,淆乱是非,精神污染”。
我们当然还会记得孔子与老子的分歧。固然,以老子的年龄、学问、资历,孔子对老子是尊敬有加的。但是他们两人在心里十分清楚分歧所在。老子是走的流沙避世之途,却也说过“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圣人不仁”、“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之类“大逆不道”的话的。而孔子基本是走的上层路线,要入世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