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法家族制可能对女子身份的认定起到决定性作用。对娘家一方来说,女儿总归是“人家的人”,不能传递娘家的血脉和香火。对男家来说,媳妇是能够传种接代的“自己人”,但又是不完全的“自己人”,在相当长时间内也被当作“外人”。岳父被称作外父,妻子的祖父被称作外祖父,妻子(以及母亲)家的亲戚被称作外亲、外族。媳妇与男方家庭有很长时间的疏离-亲和过程,此时女子怀念娘家亲人的幽情,给回娘家的场面附加了一层诗意。但是,回到家了的女儿很快发现,自己也不是这个家的主人,而变成了一个外姓人(譬如刘姓女子嫁给了曹家,她就变成了“曹刘氏”,或者干脆被称作“老曹家”),不但要面对嫂子、弟媳的冷眼,还要受到父母的警告和限制。如果这位“老曹家”怀有身孕,她受到的限制还要更多些。
宗法制家庭的封闭性,对于外人的限制、排斥是很多的。在传统观念中,一个家庭居住这个地方,这栋住宅,这里就是祖庐、祖宅,乃是家神所守、祖宗魂灵所绕之地,神灵祖宗所有的护佑应该加之于家族成员,而不应加之于外人。而外人的“在场”反而会打扰祖宗的安宁,也令家神不安。如果外人玷污了这个住宅,譬如“老曹家”身子不净,或与人发生性关系,或者竟在这里生育,祖宗会感到憎厌,甚至发怒,这是会给家庭带来灾难的。何况,孝子贤孙本应该安抚、迎合、侍奉祖宗,而不是相反。在这个家庭的人看来,外人在这里受到限制是理所当然的,“老曹家”也不例外。“老曹家”之所以感到委屈,不是家庭的规矩变化了,而是她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她做女儿时期曾享受的本来就不完全的权利此时又被部分地剥夺了。
过年是请祖宗回家的日子,也是祭祀各种神灵的时候,外人“在场”对祖宗家神有妨碍的,所以他们应该回避。出嫁女子此时不应回娘家,她应呆在自己的夫家,祭拜自己家里的祖宗神灵。
所以女人是不能参加祭祀和入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