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宗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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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f70909] 远在安徽蚌埠工作的沐家第二十一世传人、沐英的第十一世后裔沐永春先生特地赶回老家定远,称从晨报上获悉开发商已经在江宁将军山南麓明朝沐家古墓旁建起豪华别墅,对此他们非常气愤 [/COLOR]

    [COLOR=#f70909]沐家律师函抗议墓旁建别墅 [/COLOR]

    [COLOR=#f70909]  沐永春先生称,他已于昨日正式聘请了律师,后天,由律师代写的、抗议开发商在沐家古墓旁开发商品房的律师函,将正式发送至开发商及江宁区有关单位手中。昨日沐永春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律师函,上面的内容大概是:“江宁将军山南麓沐英墓及沐氏古墓群,早在数年前已被江苏省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商明知该处是文保单位,还在此处大肆挖山盖房,目前刚出土的沐瓒大墓旁一幢三层别墅即将完工,对沐家古墓的保护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对此沐家后人提出严重的抗议,要求正在墓地旁施工的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呼吁当地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明代‘墓葬群’进行保护,对实施违法行为的部门或单位,沐氏后人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究。” [/COLOR]

    [COLOR=#f70909][/COLOR]


     

    端木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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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人员介绍,别墅占地约500亩,几乎全部覆盖将军山南麓,包括沐氏墓葬区。他尤其强调“这里是风水宝地”。

        记者在南京市规划局查阅过《南京市主城外围文物紫线规划》,发现将军山地区属于“绝对限制”建设工程的面积为22800平方米,控制建设的面积为67000平方米。
        这份图纸同时显示,控制建设区域已经被密密麻麻的别墅所占据。

        2002年底重新易名的明功臣墓葬地,3年后仍未上报明确的保护范围。江苏省文物局文保处有关人士称,他们已多次敦促南京市文物局尽快送报新的保护范围。

        南京市规划部综合处王处长认为,“规划部门的每一个项目都在网上公布,文物部门应该摆脱坐等批准的方式,主动查询,主动干预。”

          依照南京地下文物保护规定,重点埋葬保护区如果允许开发,应在开发之前经文物部门先行考察勘探,但“至今除去明故宫区域外,几无二例”。

        依照规定,开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区域,施工之前也必须经考古勘探。“可是这一条,从来没实施过。”市文管办曹志君主任说。

        依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凡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要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南京城建日新月异,近郊地区大兴土木,发现古墓何止千座,但每年,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发现墓葬的例子,不过10起。

      当时的江宁区文化局何以同意建设?本报记者联系现江宁区文化局采访,被婉拒。

        2002年10月,将军山“明朝功臣墓葬区”被江苏省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南京市文物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惯例,在划定了保护线后,认可了开发商的开发。但本应随之进行的考古勘探,因为“当地山石居多,不便勘探”,没有正常进行。

      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揭露“保官型”干部  
        “宁愿无作为,也要保‘位子’。宁愿不做事,也要求‘安全’。当官意识十足,为民意识淡薄。”在江苏省领导干部学习会上,省委书记李源潮对少数领导干部“不谋事、只谋官”的问题给予了尖锐批评。
          在近两小时的发言中,李源潮用半个多小时谈“思想解放”问题。他说,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在群众强烈的发展意愿面前,一些干部“保官位”的意识不是变淡了,而是变浓了,工作中条条框框多了,明文规定可以做的,缺乏主动做的热情;没有文件规定不能做的,即使可以做也不愿去探索;本可以做得更好的,得过且过。

        2004年,南京复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中途接盘,开发速度加剧,直至在距沐英墓直线距离五六百米西南角的山坡上挖开了沐英曾孙沐瓒的墓葬,以及现今被盗掘的沐朝弼墓。

      此间,沐广飞和其他沐氏后裔就将军山开发现状,不停向相关部门呼吁,扩大保护家族墓葬群,并上书国家文物局。但挖土机的身影并未停息。

       惩戒机制的相对软弱,无疑又使盗毁分子有恃无恐。博物馆的考古人员都有这样的经历,一边进行考古挖掘,一边盗墓贼也在盗挖,“根本不拿你当回事”,有时甚至公然与文保部门抢着速度盗掘。
      “太疯狂了,什么都没留下。”2006年4月,南京市博物馆(下称市博)考古部副主任祁海宁对记者说。明黔国公沐朝弼墓葬被盗的现场至今刺痛着他。

        黔国公和3位陪葬夫人的骸骨支离四散,除了淤泥里零星的玛瑙珠、金币、银币外,陪葬品被席卷一空,“永远都无法知道,多少宝贝被掠走了。”祁海宁说。

          2006年4月5日,记者在盗墓现场看到,正在建设中的复地朗香别墅工地,机器轰鸣,一台大型挖掘机就立于被盗古墓一旁。而去年被发现的沐瓒墓,已被施工单位作为排污池,两根排污管隐蔽地通向墓内。

          去年被发现的沐瓒墓,已被施工单位作为排污池,两根排污管隐蔽地通向墓内......

          黔国公和3位陪葬夫人的骸骨支离四散......

          将军山沐氏墓被挖被毁,沐氏列祖列宗的骸骨由谁负责安置?怎么安置??沐氏后裔怎能容忍老祖宗的骸骨支离四散......沐氏后裔怎能容忍老祖宗的安息之地被施工单位作为排污池!!

       “为什么省级文保单位被开发商占有了?”!!!

         当时的江宁区文化局何以同意建设?

         本应随之进行的考古勘探,因为“当地山石居多,不便勘探”,没有正常进行。这是依法行政尽职尽责的正当的理由吗?!

         沐广飞和其他沐氏后裔就将军山开发现状,不停向相关部门呼吁,扩大保护家族墓葬群,并上书国家文物局。但挖土机的身影并未停息。为什么会这样?!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在这些执行层次部门保护者的眼里真的认为是一钱不值吗?

         明镇国将军西南王沐英及沐氏后裔均为先贤端木子贡的后代子孙。全世界的端木子贡后裔同在关注南京将军山沐氏墓历史文化遗产的命运。

         中国的文物保护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有关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者是如何依法行政的?!

         我们对亡羊补牢的省委书记表示感谢和敬佩!但中国的所有的事情都要省委书记去做、去说、去安排吗!!

         依法行政办事的公务员究竟是怎么了???对出现的以上如此后果,他们反思过吗???

          2006-07-10日将军山现场情况:墓地附近己停止施工了,但现场是一片狼籍,推倒的墓砖无人管理,随便堆放.暂时没发现墓地的地方仍在施工.

          有关部门公务员们克尽职守依法行政的职能那里去了??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真的不需要认真保护吗???

          春秋先贤端木子贡的后裔——明西南王沐英将军是历史上对中华民族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人!南京将军山沐氏墓的不幸遭遇,能不让后世的华夏子孙心寒、痛心吗??!!

          我们当代的部分中国人,真的穷到要吃掉老祖宗留下来的全部历史文化遗产吗??

          有关部门个别人的不规范行为与不作为,能代表我们的政府吗??那些个别的、对国家对政府不负责任、而且胆大包天的人所造成这样的后果,把我们国家和政府的脸面全都丢光了!!

      端木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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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博退休职工金琦
          回忆沐英墓被盗案

          南京“将军山沐氏大墓疑近期被盗”消息经媒体披露后,文化界、考古界可谓一片哗然。据了解,如果此次“盗墓案”成立,可与56年前震惊全国的“沐英墓被盗案”相提并论。昨晚,记者采访了“沐英墓被盗案”办案人之一,南京博物院的金琦老先生。

          老人看着笔记回忆沐英墓盗窃案

          昨晚9时左右,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在南京博物院小区找到了金琦老先生的住址。这是一个带有庭院的单元,走进大门,4个大字赫然在目“概不会客”。无奈,记者想法拨通了金老的电话,一番交流后,老人终于答应见记者一面。老人已经84岁,由于“中风”5次,记忆有点模糊。提及江宁沐英墓,老人一时打不开往事的闸门,后来记者将事先准备好的“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图片递了上去,老人顿时眼睛一亮:“这是顶级国宝呀,是云南王沐英墓里的宝贝,被盗墓贼盗走了……”老人颤栗着称。大约5分钟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拿出了一本“中风”前撰写的日记。

          昨晚,金老正是看着这则日记,回忆起56年前沐英墓文物被盗的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盗墓贼第二天就被枪毙

          金老称,1950年,南京的江宁县是各种盗贼的“栖息”地,其中以盗墓贼居多。“明太祖的数十个妃子以及开国功臣们都葬在了江宁和紫金山山麓,给了盗墓贼选择目标,那时我与李蔚然同在南京市文物保护革命委员会工作,每天都接到大量有关文物被盗的举报,也知道江宁的盗墓贼非常猖獗,可由于江宁是县,南京很难管到那里。1951年初,接到举报称,有人挖开了“水阁”(今天的沐英墓)大墓,盗走了很多宝贝,李蔚然立即请示当时的华东区军政委员、南京市市长柯庆施,他立即下达命令,要求有关部门配合文物保护革命委员会展开抓捕与调查工作,由李蔚然统一指挥。李蔚然安排我负责提供抓捕器械,我连夜找人弄了200多个手铐。第二天尚未天亮,我们沿着今天的沪宁到江宁境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抓捕活动,共抓了100多人,这些被抓的人就是老百姓举报的各种盗贼,其中以盗墓贼居多。”金老称。

          那盗沐英墓的窃贼怎样处置的呢?记者询问。

          “那个盗挖沐英墓的窃贼,是江宁县的一位农民,好像姓马(音),记不清了,印象中经常盗墓,他对江宁境内的明朝开国功臣的墓群了如指掌,挖一个盗一个,沐英墓就是他盗挖的,而且这个家伙知道什么样的文物值钱,他打开沐英墓后,明朝军队所用的铜器大喇叭没有拿走,陪葬的兵器也没有拿走,墓志同样没有盗走,可最值钱的珠宝以及价值连城的‘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他却盗走了,抓住他后,他没有交待自己盗走哪些文物。当时也不知道沐英墓里有一个顶级国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由于这名农民盗墓太多,再加上当时的法律并不完善,抓捕后的第二天,就将他给枪毙了。”金老称。

          国宝两年后重见天日

          据金老回忆,顶级国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是在被盗两年后重见天日,收归国家的。

          1953年前的南京夫之庙贡院街,是民国著名的古董交易场所,这条街上颇有名气的古董商陈新民与顶级国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有着不解之缘。金老称,1953年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常有市民举报古董商陈新民为旧社会的特务,家中私藏大量古董,陈新民的生意可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李蔚然接到举报后特与金琦商量,决定对陈新民进行审查,在一番狂风暴雨般的批斗审查后,陈新民交待家中的财富,并提及了1951年他从江宁盗墓贼马姓农民手中购得的顶级国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据金老称,当时陈新民交待,青花梅瓶是他花了20根金条从那位盗墓贼手中购得的,一直藏在家中卧室床下的地窖中,他知道这是顶级国宝,愿意捐献给国家。

          后来陈新民将李蔚然等人带到家中,他们进行了搜查,最终拿到了“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陈新民交待,之所以不敢出手国宝,是因为他知道国宝的价值,同时也不想让国宝流落到其他人手中,本意是想捐献给国家,只是机会尚未成熟,由于陈新民主动上缴国宝,李蔚然与我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情况,当时没有给陈新民定罪,并认为他无罪。”金老称。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黄建娟 潘雪莲 潘瑞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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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

                  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现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保护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对于继承悠久的文化遗产,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并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应有的支持,进一步做好这些城市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规模一再扩大,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又不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古迹,致使一些古建筑、遗址、墓葬、碑碣、名胜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几年来,在基本建设和发展旅游事业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城市,新建了一些与城市原有格局很不协调的建筑,特别是大工厂和高楼大厦,使城市和文物古迹的环境风貌进一步受到损害。如听任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下去,这些城市长期积累起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久就会被断送,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注意保护历史名城。意大利的威尼斯完全保存了原来的风貌。法国巴黎旧城区基本保存了原有的布局。美国按照独立战争前的样子,恢复和保护了威廉斯堡十八世纪风光的古城镇。日本在一九七一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古都历史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苏联在一九四九年公布了历史名城名单,把这些城市置于建筑纪念物管理总局的特殊监督之下。

              经过商议和征求有关省市自治区建委、文物局、文化局、城建局的意见,我们选择了二十四个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名单附后),作为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台湾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待台湾回归祖国后另行公布),加强管理和保护。

              对于这些城市,我们的意见是:

              一、城市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要根据其历史特点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加以确定。今后的建设,既要考虑如何有利于逐步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又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存和发扬其固有的历史文化特点,力求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搞现代化,并不等于所有的城市都要建设很多工厂、大马路和高层建筑。特别是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等,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绝不能因进行新的建设使其受到损害或任意迁动位置。要在这些历史遗迹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对这个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二、过去在市区已经建成的工矿企业或其他单位,凡三废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治理,危害特别严重的,要结合经济调整,实行关停并转或搬迁;正在建设的工程,凡是有损于这些名城保护的,要妥善处理。今后在这些城市安排较大的基本建设项目,事先应征得当地城建、文物部门同意。

              三、认真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古建筑和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工作的请示报告》。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切实做好历史和革命文物以及名胜古迹的保护,禁止乱占、乱拆、乱挖、乱建。对非法占用文物古迹、风景园林,不利于文物安全和妨碍旅游开放的,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单位,都应限期迁出。

              四、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城建部门和文物、文化部门应即组织力量,对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名城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保护规划。在接到本通知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将历史名城的保护规划说明和图纸(万分之一比例尺)以及城市的重点文物、名胜古迹的保护规划说明和图纸(千分之一或五百分之一比例尺)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和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审查。

              五、考虑到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维护建设的任务较重,经征得财政部同意,从一九八二年起,对扬州、景德镇、绍兴三个城市分别实行每年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成百分之五的办法,以增加其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其余城市已先后实行这个办法或已另有规定)。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附: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二十四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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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专家研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003年06月01日来源:《中国文物报》郭桂香


                日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所长迪姆·怀伦,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前执行主席沙伦·萨丽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刘庆柱,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黄景略,文物专家谢辰生,北京大学教授严文明、李伯谦、谢凝高,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吕舟,天津大学教授王其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王景慧,中国文物研究所所长吴加安及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广西、敦煌、浙江、承德等地的文物古建专家和代表出席了研讨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张柏主持研讨会开幕式并介绍了《准则》的编写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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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前赠国宝 如今子女讨说法

                   2005-11-30 《南京晨报》:几天前,号称“10亿元人民币也不卖”的南京市博物馆镇馆之宝“萧何月下追韩信”青花梅瓶在南京博物院展出,10分钟后就被重新收回库房。而这10分钟的展出已算得是其展出时间较长的一次。

                 这件价值连城的国宝引起了众多市民和文物爱好者的关注。昨天,该文物的捐献者陈先生的子女赶到南京市博物馆,希望能给父亲讨个说法。

                 1950年,位于南京江宁将军山南麓的一座合葬墓被盗,“青花梅瓶”就是被盗文物之一。它高44.1厘米,口径5.5厘米。画的是“萧何月下追韩信”人物故事及梅花、竹子、松树、芭蕉、山石等纹样。

                 这位国宝捐献者名叫陈新民,已于1996年去世,他有6个子女,今年50岁的南京市民陈永林就是其中之一。据陈永林介绍,陈新民生于1963年,一生酷爱文物收藏和研究,解放后陈新民在夫子庙贡院西街开了个古玩店,195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被盗文物“青花梅瓶”出现了,通过文物中间商的介绍,确认了梅瓶,为了保护这绝世珍品,他不惜倾家荡产凑了10根金条,3根给了中间商,7根给了那个文物持有者,换回了这件元末明初的“青花梅瓶”。

                 这件宝贝在陈家放了2年,碰上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征集文物,陈新民主动把国宝无偿捐赠出来。

                 昨天上午,陈永林和姐姐陈芳专程赶到南京博物馆,找到该馆馆长白女士,姐弟俩递上了一份请求信。信中说,对于父亲当初捐献元代“青花梅瓶”一事,陈家人说,作为子女,我们尊重父亲这一爱国之举,也深受父亲平时不计个人得失,心胸豁达,为人忠厚、正直的品德与崇高的敬业精神的感染。但因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此珍品转交给国家时的手续不健全,未能及时给予凭据,“使父亲终生叹息”。父亲1996年去世后,家中经济留下了不可弥补的漏洞,母亲现在又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虽有子女的经济支持,但昂贵的医疗费实在是难以应付。

                陈家兄妹说:“父亲现在去世了,但他的心愿未了,我们恳求政府及博物馆领导给我们补发一个捐赠证书,并按国家政策给予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

                南京市博物馆的白馆长很热情地接待了陈家姐弟,她说自己曾与陈新民共事多年,非常了解老先生的为人,也非常尊敬他。陈老先生出于爱国之心,将元代“青花梅瓶”捐献给国家,这是事实,当年有关领导在老人的追悼会上已明确赞扬过,这件稀世文物如今已成为南京市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名扬天下,陈老先生可谓功不可没,白馆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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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ff0000]       网友评论:盗墓
                [/COLOR][COLOR=#0000ff] [/COLOR]

                    [COLOR=#0938f7] keystone - BY - 2006-5-11:现在盗墓猖獗到什么程度呢?大白天竟然有人明目张胆的挖掘,而且在有人指责时竟毫无感觉继续妄为,甚至有的警察就在附近也是很“勇敢”的继续奋力开挖![/COLOR]

                    下午看报纸时又看到了一篇让我震惊的东西,因为事关南京,我不免不敏感起来,06年4月,南京明黔国公沐朝弼墓葬被盗,现场一片凌乱,黔国公及3位陪葬夫人的骸骨支离破碎,淤泥里有零星的玛瑙珠、金、银币,陪葬品被席卷一空。

                    具体事实大体就是这样,在看的途中我不断的把自己的疑惑用笔写了下来,经过前后翻看、思考一个个的尽力自己帮自己解决疑惑,但是还是不免有很多疑问无法得到回答,心中不免有些不甘。

                    非得经过如此一番劫难,如墓穴被盗被破坏后才会采取措施保护吗?之前为何不消除隐患?这让我又联想到昨天在看《读者》时,上面有篇讲青岛啤酒节上架子的事,在用后,怕砸到别人,工作人员特意写了“注意安全”的字样,而前来的外国人士他则顺手改掉,改为“请用后横放”,他这样则使彻底的消除了隐患!

                    比如,从报道中我所了解到的是当初开发商是从江宁县手中获得开发权,因为江宁县拥有土地的审批权,我因此产生了第一个疑问,是不是只要拥有土地审批权就可以决定土地的去向?如果其中的一方,比如这里的虽为县级的文物保护部门,如果它不同意,那么这土地最终还会到开发商的手中吗?

                    通过阅读,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文物保护部门其实是有所作为的,即它按属地化管理的条理,划定了一个所谓的保护范围,在此保护范围之外是允许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的。但是不知何原因,他们并没有把可能涉及的“墓群”全部考虑在内,只是单独圈定了沐英墓的保护范围,而作为江苏省文物局它们在面对责问追究时也有自己的理由即南京文物保护部门迟迟没有送报新的保护范围,而这么一来它们也只能沿用旧的保护范围,说到这里我真的是感到很莫名,我就很奇怪这南京文物保护部门为何迟迟没有送报新的保护范围?

                    以往看到的都是怪上级部门彻查不力等等,但今天我倒是真为此下面的只能部门不作为深感疑惑了!

                    如果遇到上级部门审批太迟时,适当的见机行事,主动查询主动干预,这个我觉得也是可以的!而且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也是很必须的!

                    看到后面个小疑问又蹦了出来让本人也是担忧着,那就是如果在开工前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考古的调查、勘探、发掘,那么这笔费用要由建设单位支付,有明眼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这样不是逼迫开发商学会隐瞒吗?

                    我想也是,有哪个商人会这么好,主动掏腰包来支持你们只能部门的科学探察?人家不傻的!因此他们肯定会选择隐藏,而这所造成的结果是-“南京城建日新月异,近郊地区大兴土木,发现的墓穴何只千座,但每年,但每年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发现墓葬的例子,不足10起。”听听!不足10起啊!这么一来,可想而知还有多少墓穴惨遭破坏啊!

                    唯一让我觉得心里好受些的是对于此事公安局、文物局都能紧密配合来处理,并且我还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对于未经文物部门批准的,若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挖掘,最高可判处死刑,这无疑可以对所有盗墓者形成威慑!

                 

                 

                端木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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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f70909]“十大考古新发现”半数遭盗掘 “文物问责”突显迫切[/COLOR]


                     [COLOR=#0909f7] 2006年05月11日(云南日报网)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刘畅 喻菲)“更多美妙绝伦的青铜器落入盗墓者之手。”“墓葬内部结构已遭盗墓者严重破坏,关键的历史信息无法辨析。”2005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日前揭晓,但获奖项目的领队们在兴奋之余仍难掩遗憾。[/COLOR]

                  [COLOR=#0909f7]    2005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9日在北京揭晓。记者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这十大“新发现”中,有5处在考古队进驻之前曾不同程度地遭到盗墓者洗劫。[/COLOR]

                  [COLOR=#0909f7]    问卷调查同时显示,在25个入围项目中,有10处曾在两年内遭到过严重盗掘,它们多为埋藏着精美文物的高等级墓葬;在没有遭到盗掘的项目中,几乎全部为出土器物较少的城址或聚落遗址。[/COLOR]

                  [COLOR=#0909f7]    在被问及“在遗址发掘过程中,当地公安部门是否予以安全保卫”时,25个单位中有6个单位选择了“他们派出专人进行安全保卫”,有17单位选择了“他们知道这里有考古队”;有3个单位选择了“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考古。”[/COLOR]

                  [COLOR=#0909f7]   “当我们开始准备对江南土墩墓进行抢救性发掘时,看到一些土墩的表面散落着被盗墓者打碎的陶片。”江苏句容、金坛周代土墩墓群发掘领队林留根对记者说。[/COLOR]

                  [COLOR=#0909f7]    林留根说,在目前发掘的40座土墩墓中,有7座遭到了严重盗掘,一些土墩墓上散落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盗洞。“土墩墓中的随葬品大多为陶器,由于一千多年的土石叠压,完整的器物已不太多。猖狂的盗墓者常常为了得到一件完整陶罐不惜捣毁整个墓葬。”林留根说:“盗墓者在盗掘珍贵文物的同时,将更加珍贵的历史信息捣毁殆尽。”[/COLOR]

                  [COLOR=#0909f7]    在最终入选的“十大新发现”中,有3个是因为“面临盗掘破坏”而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就是其中之一。[/COLOR]

                  [COLOR=#0909f7]    山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宋建忠告诉记者,在得知墓葬遭到盗掘后,考古人员立即进驻案发地进行抢救性发掘。他们对191座“最濒危”的墓葬进行了清理,其中已有11座遭到洗劫。[/COLOR]

                  [COLOR=#0909f7]   “有些墓葬已经完全被盗空。”宋建忠说:“在一个贵族墓葬中,我看到了还没来得及被盗墓者运出的用报纸包好的青铜鼎。这个墓葬有9个盗洞,大约是三四批盗墓者留下的,时间都不超过两年。”[/COLOR]

                  [COLOR=#0909f7]    宋建忠告诉记者,据预测,横水墓地大约有300多座墓葬,目前没有进行抢救性发掘的还有100多座。“虽然考古过程中有武警部队昼夜把守,但我担心一旦考古队撤离,没有被发掘的墓葬可能面临更严峻的盗掘、哄抢之灾。”宋建忠说。[/COLOR]

                  [COLOR=#0909f7]   “地下文物也是国家重要的资源,不可再生,发生盗掘、毁坏古墓的事件,地方官员要被问责。”林留根说。[/COLOR]

                  [COLOR=#0909f7]    根据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我国大约有四十多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但专家推测,现在至少有1/3已没有了,人为破坏是主要原因。[/COLOR]

                  [COLOR=#0909f7]  “各级文物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的文物家底不清楚,也是造成文物盗窃猖獗的原因。”林留根说。此间不少专家呼吁,应加快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只有在详尽了解文物埋藏和分布信息的基础上才能谈“保护”。 [/COLOR]

                  [COLOR=#0909f7][/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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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R=#ff0000]    文物执法缘何硬不起来[/COLOR]

                        瞭望新闻周刊2006-7-6 :■文物法规可操性差、基本建设热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文物执法部门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导致我国文物执法工作困难重重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河北、宁夏和内蒙古等省区进行有关文物工作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文物犯罪并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出现了值得关注的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

                       [COLOR=#ff0000] 文物犯罪出现新趋势[/COLOR]
                      在走访河北、宁夏和内蒙古等地调研中,《瞭望新闻周刊》获悉,近年来我国文物犯罪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

                        “盗墓贼”侵害的目标不再仅限于古墓葬,开始盗挖古遗址。据内蒙古、河北、宁夏等地的文物工作者普遍反映,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由于盗墓犯罪活动猖獗,使得一些地区的“可盗”古墓葬越来越少,盗墓贼便将“黑手”伸向了古遗址。据中国文物研究所资料中心主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项目实施小组组长侯石柱介绍,根据20世纪80年代第2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全国大约有四十多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但现在至少有1/3已没有了,自然破坏是一个方面,但主要是人为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盗掘,并且盗掘古遗址的犯罪活动,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

                        文物犯罪活动趋向专业化、集团化和高科技化。据内蒙古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铁峰介绍,在内蒙古的一些地区,已形成了一批以当地农民为主的盗墓专业团伙,以收藏爱好者、古玩市场老板为主的文物贩卖、走私团伙,他们互相勾结,形成固定的文物贩卖、走私渠道,并且其转移文物速度之快令人吃惊,比如在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的一件文物,一个星期之内可以在欧洲的市场上“显身”。

                        私人收藏热升温助长文物犯罪。近年来,随着私人收藏热的升温,一些古玩、集藏和旧货市场成为文物犯罪的销赃地和中转地。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古玩、集藏和旧货市场十分活跃,但管理比较滞后,非法经营文物,特别是经营出土文物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业主成为盗窃和非法收购、走私文物的中间人,为文物走私犯罪推波助澜。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文物工作者身兼文物商店的老板。在宁夏,文物商店已经处于失控状态。

                        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内部的文物“内贼”频现。一些基层文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管理漏洞,利用自身工作之便,监守自盗。在承担着打击文物犯罪的公安队伍中,也屡屡出现“害群之马”。比如,2001年,内蒙古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在侦办一起蒙古大贵族墓葬被盗案件中,收缴了一批珍贵文物,但在过去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此公安局一直未向文物部门移交这批文物,期间有2件珍贵文物莫名其妙丢失。就当这起文物流失案暴露时,2件丢失的文物又通过邮件被寄回,寄件人及地址不详。据查,这起文物流失案与旗原公安局局长孟克和刑警队队长杨存彪有关。目前,这两人已被逮捕。

                        [COLOR=#f70909]文物执法的软肋[/COLOR]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和文物工作者指出,地方文物执法“硬”不起来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法人和政府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行为难以受到惩处。
                        据侯石柱介绍,当前我国文物面临最大的威胁是人为破坏,其中又以基本建设破坏最为突出,并且这种破坏文物的行为,往往涉及政府或有政府做后台的企业法人,文物执法在不少此类案件中根本执行不下去,最终不了了之,使文物保护法的尊严遭到践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来,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一直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土城子古城保护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大搞开发,重点建设蒙牛工业园区。为了给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林格尔县县委、县政府多次支持蒙牛公司及其他企业在未经过文物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的情况下破土动工建设,使得数量众多的古墓葬被毁。据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陈永志介绍,仅蒙牛公司的厂区下就压着已探明的古墓葬1000多座,3年前,内蒙古文物执法部门曾对蒙牛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至今基本没有兑现。

                        内蒙古文物局文物处处长王大方说,“每次到现场去执法,感觉很屈辱,被人围攻、谩骂,甚至受到人身伤害的威胁。”据他介绍,2005年,在和林格尔土城子古城的一次房地产开发破坏文物事件中,施工单位当着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面将几座古墓推毁,并且不顾有考古工作人员在古墓葬里进行抢救性清理发掘,要强行推土填埋。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报警,当地警方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指示也不出警。无奈,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只得求助于新闻媒体。

                        二是对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走私文物等文物犯罪打击不力。
                        基层文物工作者普遍反映,近一二年文物犯罪与前几年相比稍有收敛,其主要原因不是此类犯罪得到了有效打击,而是容易盗掘的古墓葬、古遗址已经被盗得差不多了。实际上,当前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犯罪活动重心正在向边远地区转移。

                        在内蒙古、宁夏、河北等省份的部分地区,有的农民一到农闲就到处挖宝,有的农民甚至把地荒了长年从事盗墓活动,成了盗墓专业户。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项目实施小组副组长吴峰云介绍,位于宁夏盐池县的张家场古城遗址及汉墓群,基本上年年都有去盗的。在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四子王旗等地的一些古遗址、古墓群上,盗洞多得就像一个个种树的鱼鳞坑。

                       [COLOR=#ff0000] “硬”不起来的缘由[/COLOR]

                        文物执法缘何“硬”不起来?据《瞭望新闻周刊》调查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文物法规赋予的执法权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文物保护法里只明确文物执法部门有行政处罚权,而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比如,盗墓贼动用机械盗墓,文物执法人员对这个机械是采取暂扣、没收还是封存,文物保护法里没有规定。另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不戴大盖帽”、“没枪”、“没手铐”,没有有效的强制手段,许多违法分子不惧怕,因而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

                        其二、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本身“先天不足”,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够专业化。内蒙古、宁、冀三省份绝大多数市、旗、县文物主管部门都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并且现有的文物执法人员多为行政人员和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兼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文物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强。有的地方发现文物违法事件,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反应迟缓,甚至置若罔闻,有的由于涉及政府或法人,文物行政执法部门不敢坚持原则,放任自流。而对此类文物行政执法不力的行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其三、文物执法环境差。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搞政绩工程,纵容、支持企业或政府部门破坏文物,还有一些地方领导为了个人收藏文物的爱好,与一些文物犯罪分子勾结,支持他们盗墓。据李铁丰介绍,不久前,内蒙古通辽市警方在侦办一起文物犯罪案中就牵涉出赤峰市的有关领导,导致办案难度很大。二是由于文物法规宣传不到位,导致文物保护与部分人民群众短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三是作为打击文物犯罪主要力量的公安部门对文物案件重视不够。一些公安干警对记者坦承,办文物案件缺乏经济和政治上的“刺激”且难度又大,领导和民警都没有积极性。

                        [COLOR=#ff0000]如何落实文物保护执法
                    [/COLOR]    如何让文物执法“硬起来”,一些文物工作者建议,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外,一定要切实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文物保护工作的“五纳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

                        与此同时,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有待加强,尤其是对一些价值重大、地处偏僻的古墓葬和古遗址,一定要切实加强人防和技防措施。

                        要加强基层文物管理,提高基层文物工作人员素质。专家认为,加强文物档案建设,搞清文物底数是防止文物部门内贼出现的先决条件。还有,应加强对国有馆藏文物单位主要领导的监督,比如实行文博部门“一把手离任审计制”,提高领导的文物保护工作动力。

                        要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尤其是在当前公安部门办案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定期的组织有经费来源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文物犯罪案件,尤其是文物走私案件涉及地域广、范围大,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追捕犯罪嫌疑人以及追缴文物等各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财力。而目前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有限,尤其是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安部门办案经费更是捉襟见肘,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文物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得不到重视。

                        从完善文物法规看,文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上仍是一个空白,近年来,一些著名文物的外观或名称被一些商家随意注册为商标或企业标志的情况日益增多,而商标法未对文物的外观、名称进行专门保护。

                        需要加强对古玩、集藏和旧货市场的监控与管理,工商、文物、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文物市场信息共享机制,执法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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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频发盗墓事件 专家呼吁要在源头上卡住    东方网4月7日消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毁坏古墓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是昨天,在位于雨花区的某工地上,施工单位封锁上大门,大肆破坏工地上的六朝古墓。而当南京市有关文物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接到消息赶到现场时,却被工地上的施工人员拒于门外半个多小时。
                        近期,南京的毁墓、盗墓事件频发,地下文物在城市往外扩张的背景下频遭伤痛,是什么造成了这许多“文物之痛”?

                        事件现场

                        [COLOR=#ff0000]公安现场执法被拒门外[/COLOR]

                        5日中午,记者接到线报称:雨花区一工地关上大门,在工地上大肆破坏古代墓葬。随后,记者立刻赶往事发现场。在该工地的大门外,记者见到了先一步赶到的南京市博物馆的几位考古专家和数位公安干警。很奇怪的是,他们一直在工地的大门外徘徊,并没有进入工地。带着这个疑问,记者上前询问了市博考古部副主任王志高。他对记者苦笑了笑说:“你自己也看到了,工地的大门被扣上了,无论怎么喊,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他介绍说,上午10点多钟,他们接到举报后就赶到了现场,马上敲门,要求进入工地勘察。工地上的一位负责人态度很蛮横,根本不理这一套。经过几番交涉,这位负责人提出要检查一下他们的证件,他马上把自己的文物执法证递了进去。过了十多分钟,这位负责人就把该证件从门缝中塞了出来,还撂下一句话:“就是有证,今天也不让进。”无奈之下,他只有向南京市公安局报了警。不一会的工夫,两辆110警车就赶到了现场。可是想不到的是,公安干警前去叫门,竟然也无人理睬,大门始终紧闭着,就这样僵持了半个小时。又过了一会,记者看到几位警察低头嘀咕了一阵,马上决定翻墙而入。一位年轻的警员在同伴的支撑下,翻过工地上的围墙,而后从里面强行打开了这座“顽固”的大门。

                        [COLOR=#ff0000]负责人态度强硬拒不认错[/COLOR]

                        进入到工地现场,记者发现这是一处占地面积很大的工地,可是大部分面积已被深挖至数十米以下,仅仅留下一处面积很小的地方尚未开挖。随后,记者将整个工地走了个遍,惊诧地发现,在已推平的土地上,青石墓砖随处可见。偶尔拿起一块,就能在墓砖的侧面发现六朝墓砖的典型图案———莲花纹和放射线纹饰。考古专家向记者表示,从现场看至少有2座六朝墓葬被彻底毁坏。估计一下,在这处工地未经考古发掘即被摧毁的古墓葬应该就有十多座。记者正在跟考古专家闲聊时,工地上的一个工头跑了过来,带着满嘴的酒气,蛮不在乎的说,他在南京的很多工地上待过,光是六朝墓葬见得就不下几十座,一点都不稀奇。随后,他还兴高采烈的跟记者介绍,其中的一座墓葬有六、七米长,铺地砖头和墓葬的四壁都很完整,只有墓顶被破坏得很厉害。墓室中都积满的泥土,他一看就估猜可能被盗过了,也不会留下什么好东西,就命人用挖掘机把整个墓葬给挖掉了。过了一会,公安干警找到了工地上的一位负责人,严厉斥责了工地上拒不开门、接受审查的行为,并明确告诉他这是典型的抗拒执法行为,性质很严重。而这位负责人却不断的辩解称,自己的工作太忙,工期特别紧张,再加上工地上根本没有发现什么文物,所以用不着接受什么审查。

                        据了解,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已联合勒令该工地停工整改,考古发掘勘探工作将在今天全面展开。

                        事件扫描

                        [COLOR=#ff0000]南京今年频发毁墓、盗墓[/COLOR]

                        这段时间以来,南京这座六朝古都的地下文物保护似乎在一夜之间就进入到“全面失控”阶段。将军山黔国公沐朝弼墓被盗、紫金山北麓明功臣墓葬保护区旁明墓被盗、常遇春墓旁墓葬被盗、六合文峰塔地宫被盗……,古墓葬惨遭盗窃事情接踵而至;湖熟文化古遗址被推毁、栖霞摄山星城四、五座古墓被毁、西善桥梅山茶场一工地挖毁大量古墓……,工地毁坏古遗址、古墓葬的恶劣事件层出不穷,这些还仅仅只是媒体发现的毁墓、盗墓事件,相比那些没有被发现的大量毁墓、盗墓行为,这还只是相当少的一部分。

                        一位考古专家曾悲伤地对记者说,这十多年来,被毁掉并盗掉的古墓葬超过了过去几千年的总和,尤其在近期更是达到了极度疯狂的程度。从目前这样的态势中,可以看出南京地下丰富的文物遗存被毁坏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绝对是空前的。南京的地下文物已经到了历史上最危险的时刻了。考古专家大声呼吁: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有力的措施,南京丰富的地下墓葬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上毁于一旦。

                        深度剖析

                       [COLOR=#ff0000] 95%以上的墓葬毁于挖掘机[/COLOR]

                        一位考古专家告诉记者,这十多年来,南京的城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建设的范围已延伸至郊区县的山区,而这些地方恰恰是古代重要墓葬的集中区域,这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如果说到破坏文物,盗墓者远远不能跟现在开发商的施工队相比,起码盗墓者只拿墓葬中值钱的陪葬品,而不会对墓葬进行彻底的破坏。可是这些施工队就不同了,他们开着挖掘机,四处碾轧,什么墓葬、遗址、文物通通铲除得干干净净,不给文物工作者留下一点痕迹。如今南京95%以上的墓葬和文化遗址都是在挖掘机的巨齿和履带下彻底的消失了。“令人气愤的是,只见施工单位近乎于疯狂的“摧毁”古墓葬,却不见这些责任人被法律严厉惩处,还是文物法的执行力度不够呀。”这位专家说。

                        [COLOR=#f70909]先期考古发掘应纳入开发成本[/COLOR]

                        对于什么样的原因致使施工队大肆的破坏文物?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杨新华告诉记者,现在南京出现如此众多的毁墓和隐匿不报的现象,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发现古墓葬或是古遗址后,开发商生怕自己的工期被耽误,就用挖掘机铲掉了事。因此,每次文物部门追查毁墓事件时,开发商都会以工期紧张,古墓的考古发掘将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为由来回避责任。开发商考虑的是自己的金钱和时间,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行为将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

                        “实际上开发商把古墓的考古发掘看成是自己倒霉,是意外损失,这是在偷换概念。”杨新华说,首先,国家从来就不主张主动发掘地下文物;其次,一切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开发商为了实现自己利益,挖开了地下文物在前。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实际上是国家财产被迫为开发商的利益让道,为此支付相关的考古发掘费用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他们没有任何的理由来推脱。“像南京这样的六朝古都,地下遗存相当丰富,先期考古发掘应当纳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可惜的是,直到现在还没有相关法规出台。”杨新华说。

                       [COLOR=#ff0000] 呼吁城里独立的文物执法队[/COLOR]

                        对于如何从根本上杜绝开发商的毁墓行为,杨新华认为,南京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该到文物部门去备个案,让文物部门对工地的项目有所了解。其次,对于南京重点地下埋藏区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在核发规划许可证之前,一定要得到文物部门的意见,目前规划局绕过文物部门,就对重点地下埋藏区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事件已发生数起,要引起重视。另外,南京应该成立独立的文物执法队,随时对毁墓事件进行严厉的查处。

                       

                      端木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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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沐英家族墓被盗后重大发现

                        [SIZE=3][COLOR=#ff0000]         私人地窖藏百余古董[/SIZE] [/COLOR]

                        2006-4-7日(徐州在线):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博物馆获悉,经江宁区警方连续工作,近日在江宁区殷巷街道一户居民家,一次查获100多件出土的珍贵文物。

                          据江宁区博物馆周维林馆长介绍,由于江宁区将军山沐英家族墓葬里的陪葬品被盗后,引起了公安部和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江宁区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采取行动,调查、走访,并根据相关线索,得知在江宁区殷巷街道一居民家藏有大量出土的珍贵文物。接着,这批出土的珍贵文物连同收藏文物的男子,被一起带到江宁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办案民警随即通知有关文物部门,经南京市博物馆和江宁区博物馆的文物专家鉴定,这批出土的文物中,有汉代的陶罐、青瓷罐、六朝青瓷罐,还有宋、元、明、清的白瓷罐和青花瓷罐100多件。其中明清时期的青花瓷罐和白瓷罐占了很大比例。此外,在这批出土文物中,最令专家兴奋的是,有一个白瓷罐,它高约25厘米,做工考究,釉色精美,光滑如新,是一件难得的珍品。周维林馆长告诉记者,这么多的出土瓷器,藏在私人的地下室里,简直不可思议。它们件件都是墓葬里的陪葬品,能保存到今天,实在不容易,是不可多得的珍品。而且,这些陶器、瓷器件件保存完好,在民间很难见到。为什么会在居民家发现这么多墓葬里的文物?江宁区警方正在对这批文物的来历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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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3个月内破坏文物11起

                              2006-06-15【金陵晚报报道】 南京市文物执法队成立了!这是日前记者从南京市文化(文物) 局获得的消息。

                              在文物执法队成立之前,我市仅有一支人数较少的文物执法小组。但是,近年来针对文化遗产的犯罪活动有所抬头,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关部门决定提高文物执法小组的规格,扩大原有执法小组的机构。

                          [COLOR=#ff0000]文物破坏,今年猛于去年[/COLOR]
                              近期,关于地下文物遭到破坏的事件屡有发生,文保工作者们像救火队员一般奔波在各个违法工地之间。

                              记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前一阶段仅见诸媒体的破坏地下文物事件就有:将军山黔国公沐朝弼墓被盗、紫金山北麓明功臣墓葬保护区旁明墓被盗、将军山黔国公沐昂墓被盗、湖熟文化古遗址被毁、栖霞摄山星城四五座古墓被毁、西善桥梅山茶场一工地挖毁大量古墓……

                              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证实了今年发生的文物破坏事件有所增多。据该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仅1-3月份他们记录在案的文物违法案件就多达11起,而去年一年这一数字仅为24起。

                             “这还仅仅是第一季度的统计数字,实际上,在四五月间,还发生了一些性质较为恶劣的文物违法案件。”该负责人指出,今年不论是盗墓贼盗窃地下文物还是施工过程中破环文物的情况都比往常要严重。

                              更令文物保护人员气愤的是,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他们与涉嫌文物违法的嫌疑人最多只是出现对峙的状况,可是今年却接连出现了打伤考古工作人员和扣押执法人员等严重抗法行为。

                          [COLOR=#ff0000]工程破坏威胁最大[/COLOR]
                              对于文物执法队的成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考古专家认为,这是件好事,说明政府对保护文化遗产已经越来越重视了。但反过来说,也证明了目前南京地下文物保护的形势比较严峻,执法手段也相对落后。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南京地下到处都是文物。”这位考古专家告诉记者,随着南京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开始向周边郊区发展,而这里正是南京古代墓葬密集的地区。因此伴随着开发建设,越来越多的古代遗址被发现、破坏。

                             目前对这些古代遗址的破坏分成两类,一类是盗墓贼的破坏,还有一类则是工程建设时的破环。“而且相比之下,施工破坏要比盗墓贼的破坏严重得多!”这位专家指出,一般盗墓贼只会窃走墓葬内比较值钱的陪葬品,而不会对整个墓葬进行破坏,这样考古工作者们至少还可以研究古墓葬的形制特点。但是工程破坏就不同了,往往整个墓葬遗址全部都被夷为平地,什么都不会留下。

                            “盗墓贼也相对比较容易打击。”该专家告诉记者,只要加大对盗墓贼的打击力度,处理一批盗墓贼,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对于施工单位的处理就相对困难了。首先文保工作者必须能够发现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了古代遗址,然后才能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是现在每个工程建设与开发都在赶进度,开发商和建设者生怕发现、上报了古墓葬后会耽误工程进度。

                          [COLOR=#ff0000]执法队讲求快速反应[/COLOR]
                              针对目前地下文物屡遭坏的现状,新组建的文物执法队在行动中会特别强调快速反应能力。

                              据文物执法队队长樊小林介绍,按照有关法律和行动准则的规定,一旦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有关在建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的消息,应当在24小时之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都是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的。”樊小林说,因为时间对于在发掘机下抢救文物是最重要的,所以他们都尽可能在接到线报后的第一时间就赶到现场。

                              为了能够达到快速反应的效果,文物执法队的构成人员也是分布在了市、区(县)两级。樊小林告诉记者,目前文物执法队一共有35名队员,其中有17名都是来自区县的基层文物工作者。“这样便于在全市范围内监控文物违法行为。”

                          ■案例回放
                          [COLOR=#f73809]沐朝弼墓被盗案
                          [/COLOR]    2006年1月中旬,一份传真发至南京各大报社,一位自称“有良知的民工”爆料:将军山“复地朗香”别墅工地发现巨大古墓,呼吁抢救。

                              2006年1月20日,文物部门与建设方、施工方开了安全会,要求墓地周围安装照明灯,每晚安排专人值班。鉴于春节前民工基本返乡,连续雨雪不便发掘,文物部门便将主墓室上挖掘机挖开的洞用树枝、木料和竹笆封住,再用土覆盖。

                              2006年2月初,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考古队再次来到这座古墓,发现墓顶被人打了好几个盗洞,最大一个盗洞如同井口。据现场考古人员分析,从盗洞来看,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盗掘古墓葬案件。由于案情特别重大,考古队立即向南京市文物局作了汇报,同时向江宁区警方报了案。很快,警方刑侦人员赶到,对这座明代大墓现场进行勘查。

                              2006年3月9日,墓门打开,墓主身份揭晓,为明朝开国大将沐英的第八代孙子沐朝弼。经过公安部门的现场侦查,确定该墓曾遭到盗墓分子的疯狂洗劫。墓里除考古人员清理出几枚银币外,其他如金银器、玉器、瓷器等大量的珍贵文物已被盗墓贼洗劫一空。

                              2006年3月,公安部要求全国各边境关口,对旅客在携带物品出境时,一定要严格检查,防止沐英家族墓葬里的文物被携带出境。

                              2006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通告》,通告强调,今后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发现地下埋藏的文物,未经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掘;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在地下文物埋藏区施工,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据悉,负责开发的建设公司于2005年7月进入将军山施工。而有专家预测:盗墓时间在2005年7月-2006年1月。案发后,也有知情人称,此墓早在2005年11月份就被发现,但建设和施工单位出于工期考虑,一直未报。而不久前本报报道过的被盗的明代大型墓葬沐昂(沐英第三子)墓也在这一区域。(金陵晚报记者 周扬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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